76/756 EEC或ECE-R48指南包括车辆大灯的检查和调整。车辆大灯调整正确,可使近光提供最佳路面照明,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迎面车辆造成的炫光。在这端,变光大灯至水平路面的倾斜程度和变光大灯至穿过车辆中央的垂直纵面的角度,必须满足指南中的条件。
如果每个垂直于路面的大灯在25米(82英尺)处,以及对大灯以及上高度的照明强度不大于1勒克司,则可认为近光的炫光已消除。如果根据调整指南进行大灯调整,一般都会满足要求。
根据EEC 76/756或ECE-R48指南,主大灯壳体或固定件显示近光灯调整的1.0%的参考电压。
参考灯束的倾斜度,使大灯的调整尺寸相应也参考1.0%。因此,在距离车辆大灯10米(33英尺)处的倾斜度为10厘米(4英寸)。大灯近光的倾角由明暗界面显示。
通过以下两个图示明确调整指南。
使用的缩略语:
A = 大灯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B = 中央标记
C = 测试面
D = 路面
E = 断点
E = 调整尺寸(单位:厘米)、e = H - h(调整尺寸、主大灯1.0%,e = 10厘米(4英寸),前雾灯2%,e = 20厘米(8英寸))
H = 大灯中心对地面的高度
h = 近光的明暗界面线对路面的高度
如图示,使用调节器根据规格进行大灯调整。使用大灯调节器时,确保接触路面的轮胎区域和设置调节器的表面水平并相互平行。
测试工具和车辆停放的地面必须是平坦的。地面的水平变化不应超过± 0.5毫米/米。
车辆轮胎的空气压力必须符合规定。破损的大灯灯罩和后视镜以及变黑的灯泡应在调整前更换。
在车辆净重且驾驶员座位上有人或75千克(165磅)的重物时进行调节。(净重 = 完全装满燃油箱时备用车辆的重量加上使用的所有装备的重量,如备胎、工具、千斤顶、急救箱、应急警告三角牌等)。
手动杆控制的车辆应调整到规定的基本压力(净重时0.8巴)。
如装备手动大灯范围控制,则将点火开关置于“ON(打开)”位置并定位灯开关中心调节器轮至“0”位置。
明暗界面(断点)水平和上升位置之间的相交处应位于穿过中央标记的垂直面。
为了便于确定相交点,可以交替地盖上和揭开半个大灯。
使用的大灯调整设备应与现有指南相一致,并注意制造商的操作说明。
必须通过制造商的维护维修定期检查大灯调节器。
根据制造商指南设置大灯调节器,并调整近光1.0%的倾角或调整雾灯2%的倾角。
根据指示76/756 EEC,测量屏上的近光不再需要15度和线。大灯调整设备也可以采用调整方向,调整设备的测量屏上显示15度线。
在大灯中远光和近光可以调整,远光的中心必须在中心标记的界面转角以内。
仅配有AFL的车辆
1= 线V侧面设置的断点
2 = 在1%预倾角上的线H区域内通过明亮的晚间光照边界设置高度。
必须使用法定保护墙或者光学大灯调节器调整大灯。
垂直调整调节十字左侧的明暗界线,应沿着调整线水平移动。
注意:首先进行垂直调整,然后进行横向调整。横向调整后再次检查垂直调整。
横向调整明暗界面必须从左侧向上至调节十字处,再转角向上大约15度处到右上位置水平移动。变光倾角在10米(33英尺)处是1.0%。